1、起草形成《××*县进一步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》。根据县委、县政府要求,针对当前居委会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,如经费短缺、办公活动场所小等情况,在深入调查研究、多方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起草形成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县居委会建设的意见》(送审稿),待市委、市政府相关文件出台后予以下发实施,为本县居委的建设提供指导性意见。
2、推进公共管理和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。按照市民政局要求,在完成16个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的基础上,今年完成了新建两个镇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,目前已经正常运转。根据市民政局《关于加强本市村级社区事务代理室建设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在去年完成118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社区事务代理室建设的基础上,全面推开村级社区事务代理室建设,统一标式、标牌和办公设施,年底前全面完成硬件设施建设。通过村级社区事务代理室的建设,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。
3、继续深化村(居)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。充分发挥县、乡镇两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,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,规范公开内容、丰富公开形式、健全工作机制、提高工作水平,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。开展居务公开栏建设,制定居务公开内容,明确居务公开形式,择机在全县范围推行。以城桥镇长兴村、推虾港村、元六村为试点村,开展了村务公开电子记录本试点工作。9—10月份,会同县纪委、县农委、县财政局等部门,对部分村的村务公
开工作进行了抽样督查,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。开展居务公开栏建设的招投标等前期工作,制定居务公开内容,待时机成熟后,在全县居委会中推开居务公开工作。
4、加强对村(居)委会干部的培训。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,及时制定培训方案,并会同县委党校,于8月中旬对新一届村委会主任进行了培训。在此基础上,积极指导各乡镇开展村(居)委会副主任、委员的培训,让他们尽快熟悉村(居)委会工作。积极配合市民政局相关部门,组织全县村(居)委会主任参加好11月上旬开始的市统一培训,使村(居)委会主任进一步熟悉业务知识,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。
(四)开展社区守望相助活动。
根据市民政局的要求,从7月份开始,积极部署开展与都江堰市翠月湖镇的“守望相助”活动,签订了“守望相助”项目协议书,动员村(居)委会参与“守望相助”活动。到目前为止,全县18个乡镇共有29个村参与“守望相助”活动。组织开展了图书援助活动,多方募集了3000多册的各种书籍,赠与该镇的有关村(居)委会。
(五)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完成了县政协“关于加强对村级资金监管的建议”、“加强村委会自身建设、促进和谐社会构建”等提案的办理工作;做好了“一门式”受理中心标牌的制作和分发工作;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了村(居)“两委”换届选举总结会的筹备工作;配合县地区办做好了的县社区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;配合县审计局做好了东平、新海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的审计工作;实施了市民政局公益性项目招投标工作;配合市民政局,以城桥镇为试点单位,开展了社区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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